唐某以前在桂林市某通讯公司干过近半年架线工。辞去工作后,唐某一直保存着工作服。
2016年底,唐某见老家路边的电线杆上有很多电缆,而平时巡线人员较少,便叫来好友小唐、秦某、孟某(均在逃)商量盗剪电缆卖钱。
由于唐某有架线工的工作服,他们便商量由唐某身穿工作服上电线杆剪线,其他人身穿迷彩服负责扯下电缆,并进行整理,让过往群众误认为是公司的员工在施工,以提高盗窃电缆的“安全度”。
今年1月14日上午,四人窜至全州县永岁镇街头卫生院门口,由身穿工作服的唐某爬上电线杆负责剪线,其余人配合。四人将一段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剪掉数百米,并运回唐某的家中。当天下午,他们又窜至黄沙河镇政府门口,以同样的手段剪掉一段电缆线。次日早上,他们将盗窃的电缆运至灵川县八里街,卖给一流动废旧物品商贩,获得4100元后进行均分。
数天后,发现作案后平安无事,唐某等人又窜至全州县庙头、黄沙河等地,在大白天盗剪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五次,并将所盗电缆线卖至八里街。
电信公司在发现电缆被盗后报警。警方经调取附近的监控视频,并进行调查发现系唐某等人所为,于近日将唐某抓获归案。经审讯,唐某对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行为供认不讳。